建标函[2015]274号
国务院有关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,计划单列市建委(建设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家人防办,总后基建营房部,有关行业协会,有关单位:
为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,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、资源节约利用、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,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,根据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工程建设、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,经与有关部门、单位充分协商,我部组织制定了《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、修订计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紧安排落实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15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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